
謂獻女于天子、諸侯等。《禮記·曲禮下》:“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埽灑。” 清 顧炎武 《日知錄·雜事》:“古之士大夫以納女後宮為恥,今人則以為榮矣。”
"納女"的漢語詞典釋義
"納女"為古代婚姻制度術語,指接納女子為妻妾的禮儀行為,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字義溯源
"納"本義為接納、收受,《說文解字》釋作"絲濕納納也",引申為婚嫁中的接納程式;"女"指待嫁女子。二字組合特指婚姻締結過程中男方接納女方的正式儀式(《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
古代婚儀專稱
《儀禮·士昏禮》記載"納女"為六禮之核心環節,包含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個步驟,強調"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的宗法意義(《禮記·昏義》)。
禮制等級特征
據《白虎通義·嫁娶》所述,天子諸侯"納女"須備圭璋玄纁,士庶則以雁為贽,禮器差異彰顯等級制度。《漢書·王莽傳》載"納女為後"事例,印證該詞多用于貴族聯姻場景(中華書局點校本)。
詞義曆史流變
宋代理學家朱熹在《儀禮經傳通解》中強調:"納女非止于迎娶,實含教化之義",此解拓展了該詞的文化内涵。明清時期漸與"娶妻"混用,但嚴格禮法仍保持其特指性(《中國禮儀制度研究》2012年)。
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見于古籍研究及曆史小說,如《紅樓夢》第五十回"賈府納女"的禮儀描寫即承古制。
“納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指将女子進獻給天子、諸侯或權貴,屬于古代政治聯姻或禮儀制度的一部分。根據《禮記·曲禮下》記載,獻女時需使用特定謙辭:
此行為在清代顧炎武《日知錄》中也有提及,反映了古代士大夫對此類行為的複雜态度。
指男子正式迎娶女子為妻,強調婚姻中的責任與承諾。如所述,“納”表示男方對女方的接納和尊重,屬于明媒正娶的正式婚姻關系。現代語境中偶見比喻用法,如例句中“接納女上位性交法”屬于特殊引申義。
建議需要深入考證時,可查閱《禮記》原文或《日知錄》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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