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n people] 與黎族有遠親關系的水上居民,他們的船隻在我國廣州和福州形成密集的水上聚居區
即疍戶。 巴金 《海珠橋》:“許多疍民就生活在船上,而且是靠着船生活的。”
疍民,又稱“疍家”或“水上居民”,是中國南方沿海、沿江地區曆史上形成的一個特殊群體,以船為家,主要從事漁業、航運或水上運輸業。其釋義可從漢語詞典及曆史文化角度解析如下:
《漢語大詞典》釋義
疍民指“舊時稱在廣東、福建、廣西沿海港灣和内河上從事漁業或水上運輸的居民,多以船為家”。該詞源于古代對南方水上族群的稱呼,常與“疍戶”“蜑民”通用,反映其生活形态與陸地居民的差異。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
《現代漢語詞典》釋義
疍民為“水上居民的舊稱”,強調其以船為居所、世代生活于水上的特點,帶有一定的曆史色彩。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起源争議
疍民的曆史可追溯至秦漢時期的“百越”族群。部分學者認為其與古越人“以舟為車,以楫為馬”的水居傳統相關;亦有觀點認為其形成與曆代王朝對“賤民”的戶籍管理政策有關。
來源:屈大均《廣東新語·舟語》,清代廣東地方文獻。
生活習俗
疍民長期居于“連家船”中,形成獨特的水上文化,如婚喪儀式在船上舉行、信奉“媽祖”與“水神”、唱鹹水歌等。其語言(疍家話)屬粵語方言,但保留部分古越語詞彙。
來源:《中國海洋文化史》(廣東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13年。
曆史上的邊緣化
明清時期,疍民被列為“賤民”,禁止與陸上居民通婚、科舉,甚至登岸居住。這種歧視直至民國時期才逐漸廢除。
來源:《清史稿·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現代變遷
20世紀50年代後,政府推行“疍民上岸”政策,多數疍民遷居陸上安置區,傳統水上生活逐漸消失。如今,“疍民”一詞主要用于曆史文化研究,當代更傾向使用“水上居民”等中性稱謂。
來源:《嶺南水居族群文化研究》,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
“疍”字本義為“禽蛋”,但用于族群稱謂時,學界存在兩種觀點:
來源:羅香林《百越源流與文化》,台北國立編譯館,1955年。
腳注參考文獻
疍民是中國東南沿海以舟為室、以漁為業的水上族群,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疍民又稱"疍戶""蜑民",主要分布在福建、廣東、廣西沿海及内河。其核心特征為:
被稱為"海上吉普賽人"(),現存文化遺存包括:
注: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嶺外代答》《正德瓊台志》等古籍及福建昙石山遺址考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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