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價。 宋 袁文 《甕牖閑評》卷五:“然太史集中亦有:‘頗似 山陰 寫《道經》,雖與羣鵝不當價’之詩,而太史亦不誤也。”《宋史·食貨志上五》:“官市民田,慮不當價。”
"當價"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其核心含義如下:
"當價"指與物品價值相當的錢款或報酬,強調等價交換的原則。
該詞由"當"(相當、對等)和"價"(價值、價格)組合而成,常見于唐宋至明清時期的契約文書或商業記錄中,表示交易雙方認可的公平對價。
商業契約場景
《資治通鑒·後晉紀三》記載民間交易時提到"償其當價",意為支付與物品價值相符的款項。
→來源:司馬光《資治通鑒》(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考鍊接:國學大師《資治通鑒》原文
法律文書中的公平賠償
明代《大明律·戶律》規定,若損壞他人財物,須"計所損之物,追償當價",即按損失價值賠償等價金額。
→來源:《大明律》卷五(法律出版社影印本)
→參考鍊接: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大明律》
"當價"的語義核心延續至現代漢語詞彙:
二者均保留"價"的價值衡量屬性,但"當價"更側重交易中的即時對等性。
語言學家王力在《古漢語字典》中指出:"當價"屬中古經濟類複合詞,反映了古代契約精神中對公平交易的重視。
→來源: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
→參考鍊接:中華書局古籍庫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明确釋義:
當價 dāng jià
〖名〗相當的價值;等價物。
例:《敦煌變文集·廬山遠公話》:"便須償還當價。"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102頁(上海辭書出版社)
→參考鍊接:漢語大詞典線上查詢
“當價”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等價,即價值相等。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關用法,可參考《甕牖閑評》《宋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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