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篡奪竊取。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中:“故 周 庭負扆,難私 管 蔡 之弟兄; 漢 紀不綱,遂緻 莽 丕 之篡竊。” 明 唐順之 《常熟縣二烈祠記》:“自古奸人篡竊,而其故臣不幸以才見籍録,于斯之時,彼有棄瑕用讐之圖,而我有佯合觀釁之便。” 清 恽敬 《書<三國志>後》:“如謂《史記》尊 黃 老 ,《三國志》帝篡竊,古人豈在此耶?” * 《曆史的懲罰》:“就時間上談,前十六年是帝制馀孽北洋軍閥篡竊了革命的果實,後二十年統治着 中國 的是以 ********* 為首的*********内反動集團。”
“篡竊”是現代漢語中用于描述非法奪取權力或地位行為的書面詞彙,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個層面:
一、詞義解析
“篡”本義指以不正當手段奪取地位或權力,《說文解字》釋為“逆而奪取曰篡”;“竊”原指偷盜財物,《廣雅》解作“盜也”。二字組合後,《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特指臣子奪取君位”,如《後漢書·王莽傳》所述“陰謀篡竊,颠覆社稷”,體現其專指統治權非法更疊的古典用法。
二、語義演變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該詞含義拓展為通過陰謀手段侵占本不屬于自己的重要事物。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其適用對象包括政治權力(如“篡竊國家政權”)、學術成果(如“篡竊他人研究成果”)及文化遺産(如“篡竊非物質文化遺産歸屬”),突顯對既有規則與倫理的破壞性。
三、語用特征
該詞屬于書面語體中的貶義表述,相較于“奪取”“盜用”等中性詞,更強調行為的隱秘性、非正當性及嚴重後果。語言學家呂叔湘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指出,其常見于法律文書、曆史文獻及社會評論領域。
“篡竊”是一個由“篡”和“竊”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是通過不正當手段奪取本不屬于自己的權力、地位或成果,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字義拆分
使用場景
與近義詞的差異
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若需精準理解,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分析。若您遇到該詞的出處或例句,可進一步補充以便針對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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