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賤妾。《漢書·毋将隆傳》:“今 賢 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契國威器共其家備,民力分於弄臣,武兵設於微妾,建立非宜,以廣驕僭,非所以示四方也。”《資治通鑒·漢哀帝建平四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雲:“餘謂 隆 引 孔子 之言,以謂武庫兵器不當以共臣妾之家,猶歌《雍》不當在三家之堂也。”
“微妾”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拼音為wēi qiè,意為“地位卑微的侍妾”,通常用于女性自謙稱謂。其中“微”指微小、低微,“妾”指側室或侍妾,組合後強化了身份卑微的語義。
二、出處與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漢書·毋将隆傳》,原文載:“今賢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此處通過對比弄臣與微妾,突顯其地位低下。宋代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進一步闡釋:“武庫兵器不當以共臣妾之家”,印證了該詞特指身份不足以匹配重要事務的底層侍妾。
三、語義特征 與普通“妾”相比,“微妾”更強調:
需注意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已不再使用。研究時可結合《漢書》《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或參考《漢典》《查字典》等工具書進行語義溯源。
微妾,即微小的妾,是指在古代社會中地位低微、被人輕視或不受重視的妾室。這個詞彙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微”和“妾”。
“微”字的部首是“彳”,含有4個筆畫;“妾”字的部首是“女”,含有8個筆畫。
“微妾”這個詞最早見于《南史·裴徽傳》,用來形容一個地位低微的妾室。在古代社會中,貴族或富裕人家的男主人常常有多個妾室,其中有些妾室地位較高,受到尊重和待遇,而有些則地位低微,幾乎被人忽視。這些地位低微的妾室就被稱作“微妾”。在繁體字中,“微妾”是以「微」和「妾」來書寫的。
古代的漢字寫法有時與現代有所不同,而“微妾”這個詞也有一些古時候的寫法。在戰國時期,将“微妾”拆分開來寫的時候,“微”字的邊上會加上一個“三”字旁,變成“嬉”。而“妾”字則用古代的寫法,“賣”字在上,下方是“女”字,表示一個女子被賣掉。
1. 她是夫人的微妾,幾乎沒有被關注過。
2. 這個故事中的女主角一開始是一個微妾,但最後嶄露頭角,成為皇後。
組詞:貴妾、侍婢、小妾
近義詞:下官、侍女、婢女
反義詞:正室、夫人、大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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