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配享,附祭。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辯證二》:“ 元豐 中,以 退之 從享 文宣王 廟,郡縣所畫,皆是 熙載 ,後世不復可辯, 退之 遂為 熙載 矣。”《元史·祭祀志一》:“本朝 大德 九年,中書圓議,止依《周禮》,祀昊天上帝。 至大 三年圓議,五帝從享,依前代通祭。”參見“ 從祀 ”。
(2).陪祭。《新唐書·禮樂志二》:“通事舍人、謁者、贊引各引享官、九廟子孫及從享羣官、諸方客使以次出。”參見“ 從祀 ”。
"從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祭祀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配享祭祀體系的行為。該詞由"從"(跟隨)與"享"(受祭)構成複合詞,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宗法制度。以下從三個維度作專業闡釋:
一、古代祭祀制度中的層級性 在宗廟祭祀體系中,"從享"特指次要祭祀對象隨主祭者共享祭典的禮制。《禮記·祭法》載:"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此制度下衍生出主祭者與從享者的等級區分。如宋代太廟制度中,太祖為主祭,曆代帝王為從享。
二、典籍中的語用特征 《宋史·禮志》記載元豐六年"诏尚書左丞王安禮題神宗皇帝廟谥于版,仍诏自今園陵祝版,并令執政臣寮書填",其中從享者的牌位規格有明确規定。明代《萬曆野獲編》"宮闱·母後祔廟"條詳述孝烈方皇後從享太廟引發的禮制争議。
三、詞義演變軌迹 該詞在語義演變中呈現曆時性特征:先秦時期側重宗法等級,漢代注入天人感應内涵,宋明理學時期強化道德評判标準。清代考據學家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特别辨析"從享"與"配享"的禮制差異,強調前者屬次級祭祀序列。
注:參考文獻來源:
“從享”是一個古代祭祀禮儀相關的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在祭祀主神或主祭對象時,将次要人物或神靈附屬于主祭對象一同受祭。例如:
指在祭祀活動中作為次要參與者進行祭祀,而非主祭者。例如:
“從享”與“從祀”含義相近,但“從祀”更側重禮儀流程中的附屬地位。該詞常見于宋元文獻,明清後逐漸少用,多用于描述儒家先賢、帝王或神靈的祭祀體系。
提示:以上釋義綜合了古籍用例及辭典解釋,若需進一步考據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夢溪筆談》《元史》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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