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擊鞠 ”。 《新唐書·敬宗紀》:“ 長慶 二年十二月, 穆宗 因擊毬暴得疾,不見羣臣者三日。”《資治通鑒·後梁均王貞明四年》:“ 蜀 主嘗自夾城過,聞太子與諸王鬭雞擊毬喧呼之聲。”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駕幸寶津樓宴殿》:“殿之南有橫街,牙道柳徑,乃都人擊毬之所。”
“擊毬”是中國古代一項結合競技與娛樂的傳統運動,又稱“打毬”或“蹴鞠”,其核心含義為以器械擊打球狀物進行比賽。據《漢語大詞典》解釋,“擊”指敲打、碰撞,“毬”為古代以皮革包裹填充物制成的球體,故“擊毬”特指用球杖、馬匹或足部擊打毬類器具的活動。
從曆史發展來看,擊毬最早可追溯至漢代,《史記·衛将軍骠騎列傳》中已有“蹴鞠”的軍事訓練記載。至唐代,馬球(又稱“擊鞠”)成為宮廷貴族的重要娛樂項目,《新唐書·禮樂志》描述其“分朋争擊,以角勝負”,規則包含騎馬持杖、擊毬入門等環節。宋代《東京夢華錄》則記錄了民間擊毬活動的普及,常作為節慶表演項目存在。
該運動包含兩種主流形式:其一為“步擊毬”,即徒步持杖擊打地面滾動的毬,規則近似現代曲棍球;其二為“馬擊毬”,騎者乘馬持長柄球杖争奪空中飛毬,對騎術與協作能力要求較高。唐代詩人蔡孚在《打球篇》中描繪“奔星亂下花場裡,初月飛來畫杖頭”,印證了該項運動的激烈性與觀賞性。
文化層面,擊毬被納入古代“百戲”體系,兼具強健體魄、訓練騎射的社會功能。據《金史·禮志》記載,遼金時期更将擊毬列為外交禮儀,用于接待使臣的“毬宴”中,突顯其超越娛樂的政治象征意義。
“擊毬”是中國古代一種騎馬持杖擊球的運動,又稱“擊鞠”,主要流行于唐宋時期,與現代馬球有一定相似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擊毬的具體規則或文化影響,可查閱《唐會要》《宋史·禮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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