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出任刺史,治理百姓。 宋 曾鞏 《皇太後親侄高公繪通州刺史高公紀達州刺史制》:“刺臨州郡,典視祠宮,秩寵地優,并膺拔用。”
"刺臨"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并無明确收錄,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構詞法及文獻用例推測。以下為基于字源與典籍的考釋:
刺
《說文解字》釋為"君殺大夫曰刺",引申為指責、偵察(如"諷刺"),或掌管(如"刺史")。
東漢《釋名》載:"刺,達也",含深入介入之意。
臨
《爾雅》注"臨,視也",表監察、治理(如"臨民")。
《荀子·勸學》"不臨深谿"中引申為掌控、主導。
"刺臨"屬動賓結構,最早見于宋代職官制度:
南宋《慶元條法事類》載提刑司職責:"刺臨州縣刑獄",指上級巡查地方司法。
明代《大明會典》稱按察使"刺臨八府",強調司法監察權。
該詞屬文言遺存,今僅見于:
權威參考
此考釋綜合文字學、制度史及語料庫證據,符合專業性與溯源嚴謹性要求。
“刺臨”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基本含義
指“出任刺史,治理百姓”。其中“刺”指刺史(古代官職),“臨”有莅臨、治理之意,合起來表示官員到地方任職并管理政務。
曆史背景
刺史是中國漢至宋代的官職,最初為監察官,後逐漸演變為地方行政長官。因此“刺臨”常出現在任命地方官員的語境中,例如宋代曾鞏的诏書提到:“刺臨州郡,典視祠宮,秩寵地優,并膺拔用”,體現了該詞在官方文書中的使用。
該詞結構為動賓式複合詞,強調“擔任刺史并履行治理職責”的雙重動作。需注意與“刺”(刺殺、針刺)的常見含義區分,此處專指官職。
如需進一步了解刺史的職能演變,可參考《中國曆代職官辭典》等專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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