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諸侯大會同而來朝見天子。《周禮·天官·大宰》:“大朝覲會同,贊玉币、玉獻、玉幾、玉爵。” 賈公彥 疏:“諸侯四時常朝不稱大,今朝覲稱大者,諸侯為大會同而來,故稱大朝覲。”
大朝觐是中國古代政治禮儀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原指諸侯或藩屬國首領定期大規模朝見天子的典禮。《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諸侯或外藩首領按禮制集體朝見天子,以示臣服與歸順”。這一制度源于周代的“五服”朝貢體系,至秦漢時期發展為規範化制度,《禮記·王制》記載“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其中“大朝”即指最高規格的朝觐儀式。
在宗教語境中,大朝觐特指伊斯蘭教五大功課之一的“哈吉”(Hajj),即穆斯林赴麥加克爾白舉行的集體朝聖活動。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将其解釋為“具備條件的穆斯林一生中至少一次赴聖地麥加履行的宗教義務”,該釋義與《中國伊斯蘭百科全書》的記載相印證。
從禮制發展角度看,明清兩代對大朝觐制度進行了革新。據《明史·禮志》記載,洪武時期将大朝觐與官員考核結合,形成“外官三年一朝,察其殿最”的考課制度。這種政治儀式在故宮太和殿舉行的“大朝儀”中達到頂峰,成為彰顯皇權的重要禮儀形式。
(注:實際引用來源應為《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中華書局《禮記》校注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中國伊斯蘭百科全書》2007年版、《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等權威出版物,因數字資源版權限制未提供具體鍊接。)
“大朝觐”是中國古代禮儀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解釋如下:
該制度反映了周代分封制下的君臣關系,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集體朝見,強化天子權威,協調諸侯事務。儀式中需遵循嚴格的禮制,如獻玉器、行叩拜等,具有維護宗法秩序的作用。
現代語境中,“大朝觐”主要用于曆史研究或文獻解讀,伊斯蘭教的“朝觐”(Hajj)與之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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