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暴力或強制手段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或權利。以下是詳細解釋:
暴力性行為
指使用武力、威脅等非正當方式強行奪取他人財物或權益。例如:“強奪他人財産是犯法的”。
法律屬性
該行為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屬于法律禁止的侵權行為。如《刑法》中規定的搶劫罪、搶奪罪等均涉及“強奪”行為。
具體場景
多用于描述對實物或抽象權益的非法占有。例如:“最後一擲強奪鐵餅金牌”(通過超常實力競争性獲取);“強奪主動權”(争奪控制權)。
近義詞與反義詞
近義詞:搶奪、劫奪;反義詞:歸還、贈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267條,強奪行為可能構成搶劫罪或搶奪罪,面臨有期徒刑、罰金等刑事處罰。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刑法》相關章節或司法案例庫。
《強奪》是一個動詞,意為以武力或強大的力量奪取别人的東西,通常指采取非法或不正當的手段來奪取他人的財物、權力、地位等。
《強奪》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弓”和“手”。其中,“弓”是第一部首,有3個筆畫,“手”是第二部首,有4個筆畫。
《強奪》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就是由“弓”和“手”兩個部首組合而成。在繁體字中,詞的形狀會稍有不同,但不影響意義。
在古代漢字中,我們也可以找到《強奪》的寫法。其中,“弓”字有多個變體,在古時候,“弓”字的變體中有一種形狀更加扁平,類似于現在的“卟”字,而“手”字則與現在相同。
1. 他利用自己的權勢,強奪了别人的財産。
2. 這次戰争的目的是為了強奪敵方的領土。
1. 強取:意為用強力奪取。
2. 奪權:意為奪取權力。
3. 搶劫:意為使用武力或威脅奪取他人的財物。
1. 搶奪:意為用力奪取。
2. 劫持:意為用武力或威脅操控他人。
3. 掠奪:意為掠取他人的財富。
1. 交流:意為和平地共享或交換。
2. 分享:意為願意與他人共享或擁有。
3. 放棄:意為主動放棄所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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