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place;substitute for;take the place of] 以乙換甲,并起原來由甲或應該由甲起的作用
一座新橋代替了一座舊橋
她代替他來了
憂愁開始代替歡樂
(1).交替,輪流。《初刻拍案驚奇》卷二:“那婆子與 汪錫 倆個慇慇懃懃,代替伏侍,要茶就茶,要水就水,惟恐一些不到處。”
(2).取代。 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象往日那般歡樂和氣概于今在 曾 家這間屋子裡已找不出半點痕迹,慘淡的情況代替了當年的盛景。” 巴金 《文學的作用--隨想錄九》:“文學有宣傳的作用,但宣傳不能代替文學;文學有教育的作用,但教育不能代替文學。”
"代替"是現代漢語中表示替代關系的及物動詞,其核心語義為"以甲換乙,承擔原有功能"。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釋義,該詞指"由别的人或事物接替原有對象的位置或作用"(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電子版)。
從構詞法分析,"代"與"替"屬于同義語素聯合構詞。"代"本義指更疊,《說文解字》釋為"更也";"替"在《爾雅·釋言》中注解為"廢也",二者通過語義融合形成現代雙音節詞。這種構詞方式符合古漢語單音詞向現代漢語雙音詞演變的規律(來源: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
該詞的語法特征表現為:
在語義場中,"代替"與"替代""取代"構成近義詞群,但存在細微差異:"代替"側重功能接替,"取代"強調排除原物,"替代"多用于臨時性置換(來源:北京語言大學《現代漢語虛詞詞典》)。
典型用例可見于法律文書:"監護人可代替未成年人行使民事權利"(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5條),此處的"代替"明确承載着法律意義上的代理關系。
“代替”是一個動詞,表示用某人或某物取代原有的對象,承擔其功能、職責或位置。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在原有事物無法繼續存在或發揮作用時,由另一事物替代其完成相同或類似的任務。例如:
他臨時有事,由我代替他主持會議。
這款新材料可以代替塑料,更環保。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可提供例句探讨。
案語兵部波湊長計遠慮猖狂沉魚落雁菗蒢代數式大烹打旋子氐首扼殺蜂虿之禍涵澹寒蘆喝撺箱和泰将蝦釣鼈燋龍溫池叫天吖地競谄穽房金鼓泂泂鞫人钜手磕瓜龍母沕洋難分難解陪鼎栖踞傾波青蘪卻頓渠展擾紊掃土繩地試管嬰兒蝨瘕示儆誓天斷發飾終率土宅心碎骨粉屍讨分上天山天池題紅葉同心縷痛怨讬伏土壤污染土宿猬列威陵偉美為善最樂屋山相形見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