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o in sb.'s place] 代廚師下廚
庖入雖不治庖,屍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莊子·逍遙遊》
(2) 比喻代做他人分内的事
(1).代為烹饪。 清 黃景仁 《詠懷》詩之八:“白鹽與赤米,晚食遺嘉肴。翩翩者誰子?乃欲呼代庖。”
(2).代替廚人。後多用以比喻代人行事或代理他人職務。《淮南子·主術訓》:“不正本而反自然,則人主逾勞,人臣逾逸,是猶代庖宰剝牲而為大匠斲也。” 唐 元稹 《江邊四十韻》:“曲突翻成沼,行廊卻代庖。”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紅玉》:“君所欲託諸人者,請自任之;所欲自任者,願得而代庖焉。” 清 沉複 《浮生六記·坎坷記愁》:“未幾, 江都 幕客 章馭庵 先生欲回 浙江 葬親,倩餘代庖三月,得備禦寒之具。” 魯迅 《華蓋集續編的續編·阿Q正傳的成因》:“到最末的一章, 伏園 倘在,也許會壓下,而要求放 阿Q 多活幾星期的罷。但是‘會逢其適’,他回去了,代庖的是 何作霖 君,于 阿Q 素無愛憎,我便将‘大團圓’送去,他便登出來。”
(3).指越權包辦。 蔣光慈 《田野的風》三十:“我自己的婚事,自有我自己的主張,要我的叔父代庖幹什麼呢?”參見“ 越俎代庖 ”。
“代庖”是一個漢語詞彙,源自古代典故,主要指代替别人做事或越權行事。在漢語詞典中,其詳細解釋如下:
“代庖”的字面意思是“代替廚師”,比喻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去替别人處理事務。該詞常與“越俎”連用為“越俎代庖”,出自《莊子·養生主》,原指祭祀時掌管祭品的人越權代替廚師切肉,後引申為幹涉他人分内之事。例如,在職場中,如果一名員工未經授權就處理同事的工作,即可稱為“代庖”。這個詞強調了一種不恰當的幹預行為,常用于批評或提醒不要越權。
在用法上,“代庖”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帶有輕微的貶義色彩,提醒人們尊重職責分工。現代漢語中,它常見于成語“越俎代庖”,單獨使用時較少見。權威漢語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出版)将其定義為“代替别人做事”,并強調其比喻意義。參考來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該詞體現了漢語詞彙的豐富文化内涵。
“代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詳細解釋:
“代庖”既可中性表達替代行為,也可通過成語“越俎代庖”暗含越權之意。其文化内涵源自道家思想,至今廣泛應用于生活、職場及文學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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