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奪取。《戰國策·趙策二》:“今王破卒散兵,以奉騎射,臣恐其攻獲之利,不如所失之費也。”
攻獲(gōng huò)是漢語中具有明确軍事色彩的複合動詞,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通過武力進攻或謀略奪取目标對象,常與城池、據點、物資等具體事物搭配。《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定義為"用攻擊手段獲得(某地或某物)",強調行為過程與結果的統一性。例如《明史》載"徐達攻獲元大都",即指通過軍事行動奪取首都的史實。
二、詞源與結構 該詞屬聯合式合成詞,"攻"取《說文解字》"擊也"之本義,"獲"承《爾雅》"得也"之古訓,二字組合最早見于宋代軍事文獻。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攻之得物謂之獲,此兵家專語",說明其作為軍事術語的專業屬性。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語境中,詞義延伸至非軍事領域的競争性獲取,如"攻獲市場份額"(《經濟學人》中文版2023年商業評論)。但核心語義仍保持"通過主動進攻取得成果"的特征,與被動獲取形成區别。
需注意其與"攻占"的細微差異:前者側重奪取過程及結果,後者更強調對目标物的完全控制。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曆史文獻或特定專業領域,普通交際建議優先選用"奪取""攻克"等常用詞。
“攻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權威資料總結如下:
攻獲(拼音:gōng huò,注音:ㄍㄨㄥ ㄏㄨㄛˋ)指“奪取”,常用于描述通過攻擊或戰鬥手段取得某物或某地。這一釋義在《戰國策·趙策二》中有明确記載:“今王破卒散兵,以奉騎射,臣恐其攻獲之利,不如所失之費也。”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曆史叙述,現代口語中較少見。需注意語境,避免與“收獲”(中性詞)混淆,因“攻獲”隱含武力或鬥争性質。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戰國策》原文或權威詞典。
包産到戶寶刀不老保乂蟬珥摻和儲寀捶考麤形逮賤噉咽導首點頭哈腰躲讓非時食蜂江風起雲湧格林尼治時間骨骸過局何足壞分子華劇畫檐減殺見所不見祭號禁省九回曲恐恐枯草死骨袴腿來複螺紋老秋老身長子梁益林英陸謝拿得起暖耳砰砰訇訇鋪麗氣咍咍蜻蛚子清漪勤恤窮險穣穣垓垓瑞命三一律色厲膽薄煞時間省眼手模說死說活四韻詩歲臘探意他心通土木之禍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