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由州縣推薦應科舉的士子。因鄉貢的士子參加鄉飲酒禮,故稱。 唐 韓愈 《答張徹》詩:“省選逮投足,鄉賓尚摧翎。” 錢仲聯 集釋引 蔣抱玄 曰:“鄉賓,猶言鄉貢也。”參見“ 鄉飲賓 ”。
鄉賓是中國古代社會禮儀制度中的特殊稱謂,特指鄉飲酒禮中受邀的地方賢達。該詞由“鄉”(指基層行政單位或地域群體)與“賓”(賓客)複合構成,最早見于《周禮》,其核心内涵是通過禮制活動彰顯尊老尚賢的社會價值觀。據《儀禮·鄉飲酒禮》記載,鄉賓需具備“德高、年長、行端”三項标準,由地方官員遴選後參與年度儀典,在活動中擔任禮儀顧問角色。
清代地方志《嘉興府志》具體載明鄉賓分為“大賓”“介賓”“耆賓”三等,對應不同年齡與德行層級。其中“大賓”為最高榮譽,通常授予八十歲以上且有科舉功名的儒士。該制度至民國初年逐漸廢止,但在《漢語大詞典》等現代辭書中仍保留詞條,釋義強調其“地方精英代表”與“禮制文化載體”的雙重屬性。
“鄉賓”是古代科舉制度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鄉賓指唐代由州縣推薦參加科舉考試的士子。這一稱呼源于他們需參與地方舉辦的“鄉飲酒禮”,故稱“鄉賓”。
唐代文學家韓愈在《答張徹》詩中提到:“省選逮投足,鄉賓尚摧翎”,錢仲聯注解此處“鄉賓”即指鄉貢士子。
鄉賓制度體現了唐代科舉的選拔流程,士子需先通過地方考核成為鄉賓/鄉貢,再赴京參加省試(禮部試)。這一制度對後世科舉影響深遠。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科舉的具體流程或鄉飲酒禮的細節,可參考《新唐書·選舉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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