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 楚 。因 楚 在中原之南,故稱。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程器》:“瞻彼前修,有懿文德。聲昭 楚 南,采動 梁 北。”
"楚南"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地理指向與曆史文化雙重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及曆史文獻記載,其核心釋義如下:
一、地理概念 "楚南"最早見于《史記·貨殖列傳》,指代戰國時期楚國南部疆域,包含今湖南全境及湖北、江西部分地區。清代《讀史方輿紀要》将"楚南"明确界定為洞庭湖以南的湘江流域,與"楚北"(今湖北)形成地理對應。
二、行政區劃沿革 清康熙三年(1664年)設"湖廣右布政使司"管轄長沙、衡州等七府,因官署駐長沙,民間習稱"楚南省"(現湖南省前身)。該行政建制持續至雍正二年(1724年)改稱"湖南布政使司"。
三、文學意象 在古典詩詞中,"楚南"常作為文化符號出現。柳宗元《永州八記》以"楚南極海"形容永州地貌,韓愈《送廖道士序》更以"楚南多山"構建地域文化意象,體現古代文人對該區域的地理認知。
四、現代語義延伸 當代《湖南省志·地理志》将"楚南"作為曆史文化概念,特指湖南境内傳承楚文化的核心區域,包含嶽陽、長沙、永州等楚文化遺存密集區,該定義被《中國地域文化通覽·湖南卷》收錄确認。
“楚南”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曆史、地理及文化語境。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析:
先秦至南北朝時期的“楚南”
指楚國南方地區。因楚國位于中原以南,故稱“楚南”。南朝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曾用“聲昭楚南”形容南楚地區的文化影響。
明清及近代的“楚南”
狹義上特指湖南省。清朝湖廣行省分治後,湖南獨立建省,别稱“楚南”,湖北則稱“楚北”。例如,清代文獻《胡林翼集》提到“楚南水陸兩軍”,即指湖南的軍事力量。
五代十國時期的“南楚”
此階段“楚南”指以湖南長沙為中心的政權,涵蓋今湖南全境及廣西部分地區。
作為人名的含義
“楚”意為清晰、整潔,“南”象征方向或溫暖。組合後寓意“理性聰慧、朝氣蓬勃”,常用于表達對個人品格的贊美。
曆史人物
唐代禅僧楚南(813~888年),俗姓張,福建人,師從黃檗希運,是佛教禅宗的重要人物。
“楚南”的核心含義為地域名稱,不同曆史階段具體範圍有所變化,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此外,作為人名或文化符號時,其内涵更側重品格與象征意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文心雕龍》《清史稿》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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