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糾正過失。 唐 白居易 《論元稹第三狀》:“臣恐 元稹 左降已後,凡在位者,每欲舉事,必先以 元稹 為戒,無人肯為陛下當官執法,無人肯為陛下嫉惡繩愆。”
“繩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義拆分、曆史用例及成語關聯三方面綜合解析:
字義解析
曆史用例與語境
該詞多見于古籍,如唐代白居易《論元稹第三狀》中“嫉惡繩愆”,指官員應履行職責、糾正錯誤。另《貞觀政要》提到魏徵“繩愆糾缪”,強調通過規勸約束君主的過失。
關聯成語
“繩愆”常與“糾謬”連用為成語“繩愆糾謬”(拼音:shéng qiān jiū miù),指系統地揭露并修正錯誤,如《尚書·冏命》中“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繩愆”的核心含義是依照準則糾正過失,多用于描述對他人或自身錯誤的規勸與修正,而非僅指過失本身。其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與成語中,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對“規過勸善”的重視。
《繩愆》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意為“束縛的過錯”或“被繩索所束縛”。它可以用來形容人們被錯誤的觀念或習俗限制,無法自由發展。
《繩愆》由“纟”和“欠”兩個部首組成。其中,“纟”是表示線的部首,而“欠”則表示沒有、未達到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繩愆》字共有11個筆畫。
《繩愆》在《康熙字典》中出現,據推測,它的來源可能是古代紀念儀式中用來綁縛罪犯的繩索。這個詞在古代文獻中并不常用,現在已經逐漸被遺忘。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隨着時代的演變而改變,因此《繩愆》字的古代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古代《繩愆》字的寫法曾經是“繩愆”。
例句:他一直生活在家庭的繩愆之中,無法追求自己的夢想。
組詞:繩縛、大愆、愆尤。
近義詞:束縛、縛緊、緊縛。
反義詞:自由、解放、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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