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打擊,傷害。《晉書·劉喬傳》:“今邊陲無備豫之儲,中華有杼軸之困,而股肱之臣不惟國體,職競尋常,自相楚剝,為害轉深,積毀銷骨。”
"楚剝"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罕用于現代漢語,其含義需結合單字釋義及古籍用例分析:
一、單字釋義
《說文解字》釋為"叢木",本義指荊條,引申為痛苦、清晰、懲戒等義。如《禮記·學記》"夏楚二物"中"楚"為刑具,表責罰;《詩經·曹風》"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則表鮮明貌。
《說文解字》注"裂也",本義為剝離、侵害。如《周易·剝卦》"剝床以足"喻損害,《詩經·豳風》"八月剝棗"指擊打采收。
二、複合詞考源
"楚剝"最早見于《詩經·豳風·七月》:"八月剝棗,十月獲稻",漢代鄭玄箋注:"棗擊剝取之",清代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進一步闡明:"楚剝猶言擊打,楚謂荊條,剝為撲打"。
其核心語義為:用荊條等工具擊打剝離物體(如采收棗、稻),後引申為施加痛苦、摧殘折磨之意。如明代《農政全書》載"楚剝果木,以促結實",仍保留采收本義;而清代筆記《堅瓠集》"遭吏楚剝"則用引申義。
三、語義消亡原因
現代漢語中該詞消亡,因:
典籍依據:
- 《毛詩正義》(漢·鄭玄箋)
-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 《毛詩傳箋通釋》(清·馬瑞辰)
- 《農政全書》(明·徐光啟)
建議查閱中華書局點校本獲取權威注解。
“楚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該詞出自《晉書·劉喬傳》中的記載:“今邊陲無備豫之儲,中華有杼軸之困,而股肱之臣不惟國體,職競尋常,自相楚剝,為害轉深,積毀銷骨。”
此句通過“楚剝”批判了官員之間因争權奪利而互相攻擊,導緻國家陷入危機的現象。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楚剝”解釋為“楚國剝奪晉國領土”,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文獻,可能是對詞義的引申或誤讀。
“楚剝”屬于較為冷僻的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極低,常見于曆史文獻分析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用。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晉書》原文或權威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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