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教認為六丁(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為陰神,為天帝所役使;道士則可用符箓召請,以供驅使。《後漢書·梁節王暢傳》:“從官 卞忌 自言能使六丁。” 李賢 注:“六丁,謂六甲中丁神也。若甲子旬中,則丁卯為神,甲寅旬中,則丁巳為神之類也。役使之法,先齋戒,然後其神至,可使緻遠方物及知吉兇也。”參閱《無上九霄雷霆玉經》、《靈寶六丁秘法》。 唐 陳陶 《步虛引》:“赤城門閉六丁直,曉日已燒東海色。” 宋 陸遊 《夜寒燃火有感》詩:“笑談縛三彭,指顧役六丁。” 元 無名氏 《馬陵道》第一折:“這八卦陣縱橫不窮,管七國江山着君王獨自統。便有六丁神,我敢也驅下天宮。”《西遊記》第十五回:“ 行者 道:‘既如此,不當值者且退,留下六丁神将與值日功曹和衆揭諦保守着我師父。等 老孫 尋那澗中的孽龍,教他還我馬來。’”
六丁是中國古代道教文化中的一組神祇概念,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六丁"是道教神系中的六位陰神,與"六甲"(六位陽神)共同構成十二位護法神将系統。按《雲笈七籤》記載,六丁特指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六位女神,象征太陰之精,掌驅邪禳災、護佑生民之職。《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道教指供天帝役使的陰神"(來源:《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
二、曆史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緯書《靈寶六丁秘法》,初為幹支紀日衍生的神煞概念。至唐代《太上三洞神咒》形成完整神格體系,宋代《無上玄元三天玉堂大法》明确其"行風雷、制鬼神"的職能。明清時期《封神演義》《西遊記》等文學作品強化了其"天兵神将"的世俗認知。
三、文化影響
在傳統民俗中,六丁被視為工匠守護神,北京白雲觀至今保留相關祭祀儀式。道教齋醮科儀《靈寶領教濟度金書》規定,建造宮觀需行"安六丁"儀軌。該詞還衍生出"六丁六甲""六丁神火"等固定詞組,常見于古典文獻與成語典故。
關于“六丁”的詳細解釋如下:
六丁是道教中的一組神祇,由六個以“丁”為天幹的組合構成,具體包括: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他們被視為“陰神”,受天帝驅使,同時道士可通過符箓召喚其協助完成特定任務,如預測吉兇、驅邪護法等。
部分詞典(如)提到“六丁”可指代人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形容修養不足的狀态。但此解釋較少見于主流文獻,可能為引申或誤用,需結合語境判斷。
六丁的核心含義源于道教神系,強調其作為陰神的職能與儀式作用,常見于曆史典籍與文學作品中。若需進一步了解六甲神體系或符箓術,可參考《靈寶六丁秘法》等道教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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