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五聲六律。指音樂。《漢書·禮樂志》:“ 漢 興,樂家有 制氏 ,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太樂官。”《南齊書·臨川獻王映傳》:“ 映 善騎射,解聲律。”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逸文》:“ 周 衰, 鄭 衛 之音作,《詩》之聲律廢也。”
(2).指語言文字的聲韻格律。 南朝 齊 周颙 《重答張長史書》:“佛教所以義奪情靈,言詭聲律,蓋謂即色非有,故檀絶於羣家耳。” 五代 王周 《自喻》詩:“七歲辨聲律,勤苦會詩賦。” 宋 蘇轼 《眉州遠景樓記》:“始朝廷以聲律取士,而 天聖 以前學者猶襲 五代 文弊,獨吾州之士,通經學古,以 西漢 文詞為宗師。” 王力 《中國古典文論中談到的語言形式美》:“ 中國 古典文論中談到的語言形式美,主要是兩件事:第一是對偶,第二是聲律。”
聲律是中國古代對詩文創作中聲調、音韻及格律的規範性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層面的含義:
音樂範疇
指五聲(宮、商、角、徵、羽)六律(黃鐘、太簇等十二律呂),即傳統音階與音律體系,用于音樂創作與演奏。
文學範疇
特指詩、詞、骈文等韻文的聲韻規則,包括平仄交替、押韻協調等,旨在通過聲調變化形成節奏美感。例如近體詩通過平仄交替構建抑揚頓挫的聲律效果。
起源
三國時期李登《聲類》首次以五聲劃分字音,西晉陸機《文賦》提出“音聲疊代”的調配原則,奠定了聲律學基礎。
四聲理論
南朝周颙《四聲切韻》明确平、上、去、入四聲,推動聲律規則系統化,直接影響唐代近體詩格律的形成。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脈絡或具體作品分析,可參考《文心雕龍》或唐代詩論文獻。
《聲律》是一個漢語詞彙,它指的是聲音的音調、韻律、聲韻等在語言中的運用。聲律在文學、音樂以及修辭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根據《新華字典》的規範,聲律的部首是“口”,總共有8個筆畫。
“聲律”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詩經》中,用來描述音樂的節奏和韻律。後來,它逐漸演化為一個修辭手法,用來突出詩歌、文學作品中的聲音美。
《聲律》的繁體字是「聲律」。
在古代漢字中,「聲」字的寫法在不同的時期有所變化,常見的寫法有「呈」和「申」。而「律」字一直保持着相對穩定的寫法。
1. 他的詩作充滿了聲律的韻律之美。
2. 這首歌的聲律抒發了深深的思念之情。
- 聲律詩: 描寫聲音美的詩歌形式。
- 律動: 指聲音或音樂的韻律。
- 聲調: 指語言中音調的高低。
韻律、音律、音韻
平淡、單調、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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