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水路的官吏。 南朝 宋 鮑照 《石帆銘》:“青山斷河,後父沉軀,川吏掌津,敢告訪途。”
川吏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川”與“吏”兩部分構成。根據漢語詞源及古代文獻用例,其核心含義可解析為:
1. 釋義與構詞邏輯
“川”本義為河流,引申為水道的總稱;“吏”指古代官府中的低級官吏或差役。組合後,“川吏”特指古代負責管理河道、水利事務的基層官員,職責包括疏浚河道、防洪治水、監督漕運等。
2. 曆史背景與職能
該詞多見于宋元文獻,例如《宋史·河渠志》記載“遣川吏巡堤,以防水患”,表明其職務與河防密切相關。其職能與“河工”“漕吏”等職存在交叉,但更側重地方性河務管理。
3. 古籍中的用例
清代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曾載:“川吏督民夫修堰,三日乃成”,此處“川吏”指代組織水利工程的基層官員,體現了古代地方治水的行政體系。
“川吏”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川吏”指掌管水路的官吏,主要負責河道、渡口等水域交通的管理。拼音為chuān lì,其中“川”指河流或平地,“吏”指低級官吏。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宋詩人鮑照的《石帆銘》:“青山斷河,後父沉軀,川吏掌津,敢告訪途。”,描述了川吏在渡口執掌交通的職責。
高權威性網頁(如、2、5、6)均以鮑照詩句為據,強調其本義為水路官吏;而引申為“貪官”的說法僅見于個别中等權威來源,可能存在誤讀或文學化引申。建議以經典文獻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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