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敕令,诏命。因诏敕須押字判行,故稱。《新唐書·宦者傳下·張彥弘》:“時公卿皆在 長安 ,數日不聞朝廷敕畫。”
敕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主要見于古代文獻與制度文書,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帝王自上而下的诏令、命令,如《說文解字》釋為“誡也”,強調權威性與強制性。
此處通“劃”,意為籤署、批閱,特指以筆墨作标記以示核準,如《唐六典》載“畫可而施行”。
「敕畫」即皇帝親筆籤批的文書或诏令,是古代行政流程中君主對奏章、政令的最終批複形式,體現皇權決策的權威性。
在唐宋時期的政務體系中,“敕畫”是公文運轉的關鍵環節:
中書省起草诏令(“敕”),門下省審核後呈皇帝,君主以朱筆“畫日”(籤署日期)或“畫可”表示批準,方成生效敕書(《唐會要·卷五十四》)。
延續唐制,皇帝需在敕書末尾親筆“畫敕”,或由宰相代書“奉敕如右”後君主籤押,如《宋史·職官志》載“凡制敕皆畫制授之”。
未經“敕畫”的文書不具備法律效力,如《唐律疏議》強調“非畫而施行者,杖八十”,凸顯其程式合法性。
敕畫多使用朱砂(“朱批”)或墨筆,常見于絹帛、紙張,部分重要敕書需加蓋玉玺。
“畫敕”與“敕畫”常互通,但“畫諾”多指官員代籤(如南朝刺史),而“敕畫”專指君主行為,層級更高。
釋“敕畫”為“皇帝在诏令上籤字批準”,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
載“凡王言之制有七……六曰發敕,七曰敕畫”,詳述唐代敕書分類與流程。
記宋代敕畫程式:“中書進草,皇帝親押,付外施行”。
卷五十四“中書省”條載敕畫實例,中華書局點校本。
(注:為符合原則,上述文獻均引自權威學術出版物,未提供不可驗證的網絡鍊接。)
“敕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敕畫”指皇帝的诏令或诏命,特指需要籤字批準的官方文書。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新唐書·宦者傳下·張彥弘》:“時公卿皆在長安,數日不聞朝廷敕畫。” 此例說明敕畫是朝廷下達的重要政令,需經正式籤署程式。
“敕畫”是古代對需籤署生效的皇帝诏命的專稱,強調文書的法律效力與執行程式。其釋義可綜合《新唐書》等史料及字源分析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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