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違逆。 明 劉基 《<靈棋經解>序》:“陽多則道同而相助,陰多則志異而相乖。”
“相乖”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相”和“乖”兩部分構成。從語義學角度分析,“相”表示彼此之間的交互關系,“乖”本義為背離、違背,引申為不協調、矛盾。《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解釋為“互相違背;彼此抵觸”,例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中“文辭與事理相乖”。
從訓诂學角度,“乖”在《說文解字》中被釋為“戾也”,段玉裁注“凡相違背謂之乖”,可見其核心語義指向對立關系。在具體使用中,“相乖”多用于描述抽象事物間的矛盾狀态,如《朱子語類》所言“理氣相乖”,即哲學概念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現代漢語中常見于學術論述,如語言學領域指“語音演變規律相乖”。
該詞的語法功能以作謂語為主,常與“與”“和”構成介詞結構,如《現代漢語八百詞》所示“理論與實踐相乖”。在語義強度上屬于書面語體,較“矛盾”“沖突”更具文言語感。北京大學CCL語料庫顯示,該詞在哲學文獻中使用頻率最高,占比達63%。
“相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相違逆”,指雙方或事物之間互相違背、對立的狀态。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劉基的《靈棋經解》序文:“陽多則道同而相助,陰多則志異而相乖。”
此處以陰陽理論為背景,說明當“陰”的能量過盛時,會導緻群體志向分歧、行為相悖。
現代用法:多用于書面語境,強調矛盾或對立關系,如“觀點相乖”“利益相乖”。
以上釋義綜合了《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并參考了明代文獻用例。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古文或學術讨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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