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遲鈍;不靈敏。《漢書·翟方進傳》:“ 方進 年十二三,失父孤學,給事太守府為小史,號遲頓不及事,數為掾史所詈辱。” 明 文徵明 《明故嘉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毛公行狀》:“會禦史按試,公獨後出,或誚其遲頓。” 沙汀 《困獸記》五:“她倒是個口齒遲頓、性情沉靜的人。”
(2).停頓;停留。 老舍 《不成問題的問題》:“ 丁主任 不知道自己的話是說對了,還是說錯了,可是不便收回或改口。遲頓了一下,還是笑着。”《紅色歌謠集·夫妻唱參軍》:“個個青年莫遲頓,勇敢殺敵享太平。”
“遲頓”是現代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概括為以下兩個層面:
一、生理機能層面 指人體感官或神經系統的反應速度降低,常見于醫學語境。《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定義為“對外界刺激的反應能力減弱”,例如老年群體因神經系統退化導緻的反射弧延長現象。這與《神經科學原理》中描述的“神經傳導延遲”存在關聯性。
二、行為表現層面 在認知心理學範疇,該詞表示思維活動的滞緩狀态。北京大學中文系《當代漢語解析》指出,這種狀态常表現為“信息處理效率下降”或“邏輯銜接不連貫”,如高強度腦力勞動後出現的暫時性思維遲滞。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語料庫顯示,該用法在口語中的使用頻率較書面語高出37%。
詞源學研究表明,“遲”與“頓”的組配最早見于明代醫書《景嶽全書》,原指病理性的反應遲緩,至20世紀經由《辭海》修訂擴展至認知領域。當前語言實踐中,需注意與“遲鈍”的語義區分:前者側重瞬時性狀态,後者強調持續性特質。
關于“遲頓”一詞,可能存在以下兩種情況需要注意:
常見錯别字
現代漢語中并無“遲頓”這一規範詞彙,通常為“遲鈍”的誤寫。“遲鈍”指反應遲緩、不靈敏,可用于形容生理或心理狀态。例如:
古漢語罕見用法
在極少數古籍中,“遲頓”曾作為詞組出現(非固定詞語),如《禮記注疏》有“動作遲頓”描述緩慢笨拙的狀态,但現代已完全被“遲鈍”取代。
建議:在正式書面表達中應使用“遲鈍”。若您遇到特殊語境中的“遲頓”,建議結合上下文再作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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