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豔麗相誇耀争勝。 宋 梅堯臣 《莫登樓》詩:“誇妍鬭豔目已偷,天寒酒醺誰爾侜。”
“誇妍鬥豔”并非漢語中的标準成語,可能存在用詞偏差。根據您的描述,推測您可能想了解的是“争妍鬥豔”或“鬥豔争妍”這兩個常見成語的含義:
正确成語形式
标準用法為“争妍鬥豔”(zhēng yán dòu yàn),也作“鬥豔争妍”。其中:
核心含義
形容百花競相開放、比美争豔的景象,引申為各種事物(如藝術作品、人物等)在色彩、形态或表現力上互相媲美。例如:
春日牡丹園中百花,遊客紛紛駐足拍照。
常見使用場景
易混淆點說明
“誇”字在成語中較少與“妍”“豔”搭配使用。若想表達“通過誇耀來競争”,可用“競誇”一詞,如“競誇天下無雙豔”(古詩形容牡丹)。
建議:在正式寫作中使用“争妍鬥豔”更符合語言規範。如需進一步辨析其他類似表達,可提供具體語境。
《誇妍鬥豔》這個詞是形容女子之間相互攀比美麗和魅力的一種比喻。它源自于中國古代文人墨客們對于女性美的追求,表達了人們對于美的無盡贊美和追求的渴望。
《誇妍鬥豔》一詞可以拆分為“誇、妍、鬥、豔”。其中,誇的部首是夂,它是由兩個冬字組成,表示行走的樣子;妍的部首是女,表示女子;鬥的部首是鬥,表示争鬥;豔的部首是色,表示色彩。根據字形構成,誇有2畫,妍有6畫,鬥有4畫,豔有10畫。
《誇妍鬥豔》一詞最早出現在《紅樓夢》這部中國古代的長篇小說中。它描述了富貴人家的女子們的盛裝打扮和相互攀比的激烈競争。後來,這個詞被人們廣泛用來形容女子之間的美麗競争。
《誇妍鬥豔》的繁體字為《誇嫣鬥豔》。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誇妍鬥豔》的古漢字寫法為《誇妍鬥豔》。
1. 她們兩個女孩穿着華麗的晚禮服,展開了一場誇妍鬥豔的競賽。
2. 在舞池上,兩位舞者像仙女一樣飄舞,彼此進行着誇妍鬥豔。
組詞:誇獎、妍麗、鬥膽、豔麗。
近義詞:争奇鬥豔、競相美麗。
反義詞:謙遜、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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