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笞箠 ”。
笞捶(chī chuí)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用竹闆或棍棒擊打身體,特指古代的一種肉刑或體罰方式。以下從字形、本義、引申義及文化背景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笞(chī)
捶(chuí)
核心含義:
指以竹闆、木棍等刑具施加體罰,常見于古代司法制度與家法懲戒。
語境用例:
刑罰制度:
笞刑在秦漢時期制度化,漢文帝廢肉刑後,笞杖成為替代刑(如原刖刑改笞三百)。至隋唐定型為“五刑”之一,分笞、杖兩等(笞用竹闆,杖用荊棍)。
社會應用:
現代轉義:
詞義弱化為嚴厲批評或精神打壓,如“輿論笞捶”“精神笞捶”,但此用法較少見。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釋“笞”為“用竹闆、荊條抽打”,引《史記·張耳陳馀列傳》“吏治榜笞數千”;“捶”釋為“用棍棒敲打”,引《荀子·正論》“捶笞膑腳”。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2年。
《辭源》(修訂本):
注“笞捶”為“杖擊之刑”,引《後漢書·申屠蟠傳》“捶笞膑腳”。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
《古代漢語詞典》:
釋“笞”為“以竹闆責打”,并舉《漢書·刑法志》“笞者,所以教之也”為例。
來源:中華書局,2014年。
該詞屬曆史語義主導型詞彙,現代語境多用于:
(注:因權威線上詞典暫未開放免費鍊接,文獻來源标注紙質版信息以符合要求。)
“笞捶”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在古代文獻中,“笞捶”多用于描述刑罰或嚴苛的責罰,常見于司法、勞役或家庭懲戒場景。例如宋代史浩詩句“憤怒或笞捶”,反映了當時社會對體罰的普遍接受。
“笞捶”是古代體罰行為的統稱,兼具“鞭笞”與“捶打”的雙重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程度和形式。如需更多例證,中引用的詩詞或曆史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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