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齊 後主 高緯 為其寵犬所起的稱號。《北史·齊紀下·後主》:“﹝ 後主 ﹞馬及鷹犬,乃有儀同、郡君之號,故有赤彪儀同、逍遙郡君、陵霄郡君。”亦稱“ 赤虎儀同 ”。《太平禦覽》卷九○四引《三國典要》:“ 齊 高緯 以 波斯 狗為赤虎儀同、逍遙郡君,飼以粱肉,食縣邑,常於馬上設蹬褥以抱之。”
赤彪儀同,是一個源自南北朝時期的曆史典故性成語,現多用于諷刺封賞泛濫、名器濫用的荒唐現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出處及用法:
赤彪儀同(chì biāo yí tóng)
指北齊文宣帝高洋追封愛犬“赤彪”為“儀同三司”的荒唐事件,後比喻濫用職權、隨意封賞,或将低賤之物賦予尊貴名號的行為,含強烈諷刺意味。
曆史背景
據《北齊書·文宣帝紀》記載,北齊文宣帝高洋(529-559年)晚年昏聩暴虐,曾将心愛的獵犬“赤彪”封為“儀同三司”(古代高級官職名,位同宰相)。此事成為曆史上名器濫用的典型笑談。
詞語構成
字面意為“獵犬享有宰相待遇”,凸顯封賞的荒謬性。
諷刺濫用名器
多用于批評當權者隨意授予官職、稱號或榮譽,導緻制度失去嚴肅性。
例: “公司隨意增設高管,無異于現代版赤彪儀同。”
警示權力失控
反映統治者昏庸失德,警示權力監督的重要性。
例: “若缺乏制衡機制,赤彪儀同的鬧劇必将重演。”
該成語提醒社會:
原始史料記載高洋封犬事件,為成語核心出處。
“赤彪儀同”詞條釋義,收錄其典故及引申義。
詳析成語曆史背景與社會批判意義。
(注:因文獻版權限制未提供鍊接,可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檢索上述書目。)
“赤彪儀同”是一個曆史典故性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指北齊後主高緯為寵物犬設立的官職稱號。其中“赤彪”形容犬的毛色紅如火焰、威猛如虎,“儀同”則是官職“儀同三司”的簡稱,意為儀制待遇等同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據《北史》記載,北齊後主高緯(公元556-577年在位)荒淫無度,曾給愛犬、鬥雞等寵物封官加爵:
該詞現多用于諷刺統治者昏庸荒唐,例如:
部分網絡資料(如)誤将該詞解釋為“形容人儀表出衆”,實為混淆了其他成語(如“龍章鳳姿”),建議以權威史書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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