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treaty signed under coercion;humiliating treaty of peace] 敵軍到了城下,抵抗不了,被迫籤訂的條約
(1).敵人兵臨城下時被迫接受的******盟約。《左傳·桓公十二年》:“ 楚 伐 絞 ……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杜預 注:“城下盟,諸侯所深恥。” 明 劉基 《春秋明經·晉郤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諸侯盟于扈》:“今以孤軍攻之,而城郭失其守,甲兵失其衛。使 蔡侯 泥首受罪,以為城下之盟。謂 晉 師不強而若此乎?”
(2).泛指被迫籤訂的******條約。 清 夏燮 《中西紀事·互市檔案》:“ 英 人已在 香港 出示起造房屋碼頭,視為己有。未幾将軍參贊至 粵 ,遂以六百萬及 香港 一島,為城下之盟。” 嚴複 《論南昌教案》:“ 道 鹹 之際,海禁未開,疆吏不達外情,交涉動至決裂,城下之盟,有 金陵 、 天津 諸條約。”
“城下之盟”是一個漢語成語,原指在敵方軍隊圍困城池時,守城方因無力抵抗而被迫籤訂屈辱性和約的行為。該詞最早見于《左傳·桓公十二年》記載的楚國與絞國之戰,楚軍通過誘敵戰術迫使絞國在城下訂立盟約,成為典故來源。
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敵軍兵臨城下時被迫籤訂的條約”,強調被迫性、不平等性的本質特征。現代語義已擴展至比喻因受脅迫而作出的妥協,如商業競争中弱勢方接受不利條款(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
該成語的語義結構包含三個要素:空間維度上的“城下”所指涉的軍事壓迫場景,時間維度上的“盟”所體現的緊急締約狀态,以及貫穿始終的被動性語義特征。這種多重語義疊加使成語成為描述非對稱性談判的經典表達(《古代漢語成語詞典》,中華書局)。
“城下之盟”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指在敵方兵臨城下的威脅下被迫籤訂的屈辱性和約,多用于描述政治或軍事上的被迫妥協。此成語帶有明顯的負面含義,強調戰敗方在武力脅迫下的無奈選擇。
《左傳·桓公十二年》
最早記載于春秋時期史書:楚國攻打絞國(今湖北鄖縣),楚将屈瑕用計誘敵,使絞國士兵争相出城追擊,楚軍趁機封鎖城門并設伏,最終迫使絞國籤訂屈辱條約,史稱“城下之盟”。
曆史實例拓展
北宋與遼國籤訂的“澶淵之盟”也被視為典型城下之盟。盡管宋朝以歲币換和平,但此例争議較大,因宋遼當時實力接近,與成語原意中的“完全被動”略有不同。
該成語揭示了古代戰争中弱國面對強權時的生存困境,也警示後人:被動妥協可能帶來短期安甯,但長遠或損害主權與尊嚴。現代國際法中,脅迫籤訂的條約通常無效,體現了對平等原則的重視。
如需更多曆史案例或語義演變分析,可參考《左傳》原文或相關史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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