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處置木材。《周禮·考工記·輿人》:“凡居材,大與小無并,大倚小則摧,引之則絶。” 孫诒讓 正義:“居材,與弓人居幹、居角義同,謂處置車上之材。”
“居材”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居材”指處置木材,尤其強調在制作器物時對木材的合理處理與安排。其中:
該詞最早見于《周禮·考工記·輿人》:
“凡居材,大與小無并,大倚小則摧,引之則絶。”
(孫诒讓《周禮正義》注解:“居材,與弓人居幹、居角義同,謂處置車上之材。”)
說明其最初用于描述古代車輛制造中對木材的加工規範,強調不同尺寸木材需合理搭配,避免因受力不均導緻斷裂。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不常用,主要作為古漢語研究或文獻注釋中的專業術語出現。近義詞可參考“選材”“備料”,但“居材”更側重加工前的材料處理環節。
注:如需進一步了解《周禮》原文背景或孫诒讓的考據細節,可查看(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居材》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分别是“居”和“材”。
“居”意為住所,指人們居住的地方。
“材”意為材料,指可以用來制作東西的原料。
因此,整個詞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居住的材料”或者“用來住的材料”。
“居”字的部首為“屍”,總筆畫數為8。
“材”字的部首為“木”,總筆畫數為7。
《居材》是出自《管子》的一個章節名。
《管子》是中國古代的一本政治、軍事、文化、哲學等内容綜合的書籍,成書時間約在戰國時期。
該書由戰國時期的思想家管仲及其弟子們所著,主要記錄了管仲的言論和思想。
《居材》的繁體字是「居材」。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
《居材》的古時寫法為「居材」。
1. 這幢房子的建築材料非常優質,是真正的居材。
2. 為了建造一個舒適的居所,我們需要選購高質量的居材。
居舍、居處、居民、居所。
建材、居住材料。
移動、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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