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俚俗的言詞。《漢書·司馬遷傳贊》“辨而不華,質而不俚” 顔師古 注引 三國 魏 如淳 曰:“言雖質,猶不如閭裡之鄙言也。”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任誕》:“ 太真 終日無鄙言。” 宋 葉適 《與戴少望書》:“鄙言可聽,不可忽!” 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十六篇:“時竊佛傳,雜以鄙言。”
(2).謙稱自己的言辭。《後漢書·馬援傳》:“凡人為貴,當思可賤,如卿等欲不可復賤,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 魯迅 《熱風·兒歌的“反動”》:“ 胡先生 夙擅改削,當不以鄙言為河漢也。”
"鄙言"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指向的複合詞,由"鄙"(粗俗、淺陋)與"言"(話語)組合而成。根據權威辭書釋義,其核心含義可概括為兩方面:
一、指代粗俗不雅的言辭。《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粗俗的言語",《辭源》則進一步說明其多用于形容缺乏文采的市井俚語。如《後漢書·劉寬傳》載"鄙言俚辭"即指市井粗鄙之語,該用法常見于古代文獻對低俗言語的批評性描述。
二、作為自謙用語,常見于古代文人書劄。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提及"凡自稱謙曰鄙言",《古代漢語虛詞詞典》收錄該詞在明清時期的特殊用法,即文人在交流中用以謙稱自己的觀點或文章。如明代學者書信中"鄙言淺見,望君斧正"即屬此類自謙表達。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多保留第一層含義,《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強調其作為書面語使用時應區分語境,避免與謙辭用法混淆。從詞源學角度考察,"鄙"在甲骨文中象形"糧倉",後引申為邊遠地區,繼而衍生出粗俗、淺陋的語義,這一演變過程佐證了"鄙言"詞義的曆史合理性。
“鄙言”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俚俗、粗鄙的言詞
指淺顯通俗或帶有貶低意味的言辭。例如:
謙稱自己的言辭
用于自謙,表示自己的話不夠高明或值得重視。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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