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辯請求。《宋史·趙安易傳》:“吏部尚書 宋琪 等言:‘ 劉備 時蓋患錢少,因而改作。今 安易 之請反患錢多,非經久計也。’而 安易 論請不已,仍募工鑄大錢百餘進之。”
“論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含義
拼音為lùn qǐng,意為“論辯請求”,即通過辯論或論述的方式提出請求。例如《宋史·趙安易傳》記載,趙安易因主張鑄造大錢而多次“論請不已”,最終被采納。
語境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正式或曆史文獻中,強調通過邏輯論證來争取支持或實現訴求。如《宋史》中的例子,體現了“論請”在政策争議中的實際應用。
其他解釋來源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指“在公開場合或文學作品中以書面形式請求他人意見或批評”,結構上由“論”(讨論)和“請”(請求)組合而成,側重謙虛請教的态度。但這一解釋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衍生用法。
注意事項
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宋史》原文以了解更詳盡的用例。
論請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通常用來表示請人講話、請人發表意見。它分别由“言”和“請”兩個部分組成。
(1)請:請字的部首是手,總共包含了8個筆畫。請作為動詞,表示請求、邀請等含義。
(2)言:言字的部首是言,總共有7個筆畫。言代表言語、說話的意思。
論請一詞的源出并不十分明确,它可能來源于古代官員聚集讨論時的禮儀。在古代,當有人要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觀點時,常常先請示對方,并在講話前陳述自己的觀點。
論請在繁體字中的書寫形式為「論請」。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論請的“請”字是與現代相似的形狀,但“論”字的寫法則比較不同。古代的“論”字由兩個部分組成:上半部分代表“言”,下半部分是由“侖”構成的,表示人的形狀。這種寫法強調了在發表論請時人們的重要性。
例句:
1. 我在會議上發表論請,請大家審慎考慮。
2. 學術交流中,論請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方式。
3. 大家都在等待他的論請發表,以便能聽取他的專業見解。
組詞:辯論、讨論、詢問、提問。
近義詞:請求、邀請、征求意見。
反義詞:禁止、拒絕、謝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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