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用自身擁有的資産投資于其他股份制企業的股份。中國的法人股多數是公有股。法人相互持股是社會化大生産和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産物。
法人股是指由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資産向股份有限公司的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法人股的主體包括各類法人組織(如企業、事業單位等),其投資資産需為合法可支配的財産。這類股份屬于公司股權中非上市流通的部分,通常不直接在公開市場交易。
分類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以股份形式存在,股票為股東持股憑證;《證券法》第十一條則對公開發行證券的保薦制度作出規定。
特點與市場應用
與國有股的區别
國有股由國家直接投資的資産形成,而法人股由法人獨立資産投資,兩者在投資主體和資金來源上存在差異。
法人股是指由法人機構投資或持有的股份。在股票市場中,法人股往往是大型機構投資者、公司、基金等持有的股份。
法人股的拆分部首是“水心”,由水部和心部組成。它的筆畫數目為11劃。
法人股一詞的來源比較簡單,即将“法人”和“股”兩個詞組合而成。其中,“法人”指法律所确認的具有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權力的單位或組織;“股”指以其出資為目的并共同承擔風險,共同分享經營收益并在公司經營中享有表決權和股權的一種證券及其數量。
法人股的繁體寫法為「法人股」。
古時候對于法人股這個概念,可能沒有專門對應的漢字寫法。因為法人股這個詞所代表的概念在古代并不常見。
1. 這家企業的法人股比例較高,由大型基金公司持有。
2. 政府擁有多數的法人股,對公司的決策産生了重大影響。
組詞:公司、股份、投資、機構、基金。
近義詞:公司股份、法人持股。
反義詞:個人股份、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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