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聲音洪大、樂調詭異的音樂。《呂氏春秋·侈樂》:“ 夏桀 、 殷紂 作為侈樂,大鼓鐘磬管簫之音,以鉅為美,以衆為觀,俶詭殊瑰,耳所未嘗聞,目所未嘗見,務以相過,不用度量。”參閱 陳奇猷 《呂氏春秋集釋·侈樂》題解。
奢侈享樂。《管子·侈靡》:“今吾君戰,則請行民之所重。飲食者也,侈樂者也,民之所願也。”《東周列國志》第六回:“ 魯 相國 季斯 安享太平,忘其所自,侈樂之志,已伏胸中。”
侈樂(chǐ lè)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侈”與“樂”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過度追求享樂、沉溺于奢侈荒淫的娛樂活動,常含貶義,強調背離禮制與道德規範。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典籍用例及現代使用角度分層解析:
指超越禮制限度、揮霍無度的享樂行為,尤指古代貴族階層沉迷聲樂、酒宴等奢靡生活,忽視民生與德行修養。
典籍例證:
《呂氏春秋·侈樂》:
“侈樂者,以钜為美,以衆為觀……失樂之情,其樂不樂。”
(注:批評統治者以規模宏大、形式鋪張為樂,背離音樂陶冶性情的本質。)
“侈樂”二字結合,凸顯以奢侈方式追求享樂而失度的行為,隱含道德批判。
儒家視“侈樂”為禮崩樂壞的表現。如《墨子·非樂》抨擊統治者“弦歌鼓瑟,習為聲樂”而“虧奪民衣食之財”,将“侈樂”與勞民傷財關聯。
《韓非子·十過》列舉“耽于女樂”“窮奢極欲”緻亡國的案例,稱“好五音不已,則窮身之事也”,直指侈樂危害。
現代漢語中,“侈樂”屬文言遺存詞,多見于曆史文本解析或批判性語境,如:
(注:因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社紙質文獻為準。)
“侈樂”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奢侈享樂
指過度追求物質享受和感官愉悅,忽視長遠發展或社會責任。
特殊音樂類型
指古代帝王制作的宏大而詭異的音樂,常用于形容夏桀、商纣等暴君為彰顯權勢而創作的音樂。
當代語境中,該詞可引申批評個人或群體沉迷奢華、缺乏進取心的行為,如“追求侈樂終緻一事無成”。
如需進一步探究古籍原文或哲學讨論,可參考《呂氏春秋集釋》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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