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亭長。《後漢書·百官志五》“亭有亭長” 劉昭 注引 漢 應劭 《風俗通》:“亭吏舊名負弩,改為長,或謂亭父。”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雅量》:“﹝ 褚公 ﹞投 錢唐亭 住……亭吏驅公移牛屋下。” 唐 李商隱 《行次西郊作一百韻》:“節使殺亭吏,捕之恐無因。”
“亭吏”是古代中國基層行政體系中的一種官職,具體釋義及背景如下:
“亭吏”即“亭長”,是秦漢至唐代基層治安管理機構的負責人,主要負責地方治安、文書傳遞等事務。其名稱在不同時期有變化,如漢代曾稱“負弩”或“亭父”,後統一為“亭長”。
漢代亭吏多為低階官吏,至唐代逐漸融入地方行政體系,職能趨于固定。明代文獻中仍有“郵亭吏”的記載,但職能可能隨時代變遷調整。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制度或文學作品中的描寫,可參考《後漢書·百官志》《世說新語》及唐代詩集等原始文獻。
《亭吏》是一個中文詞彙,指的是古代官員或官吏在亭子裡辦理公務的人。他們負責管理亭子、維護亭子的秩序,并接待前來辦理事務的人們。
根據《康熙字典》,《亭吏》的拆分部首為“亠”和“口”,其中“亠”是上半部分,屬于“宀”的變形,表示與官、内、夫等字相關;“口”是下半部分,表示與與口有關的字義。
根據筆畫,其中“亠”部的筆畫數為2,而“口”部的筆畫數為3,因此整個詞的筆畫數為5。
《亭吏》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特别是周朝。當時,亭子是一種管理公共事務的地方,亭吏就是負責管理和辦理亭子事務的官員。
在繁體字中,“亭吏”這兩個字的書寫形式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形式略有不同。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古時的《亭吏》字是用甲骨文、金文、篆書等形式來書寫的。
1. 他是亭吏,負責處理來往人員的事務。
2. 亭吏的嚴格管理維持了亭子的秩序。
1. 亭台樓閣:古代建築的一部分,用于舉辦典禮或欣賞風景。
2. 小吏:指低級或次要的官員或公務員。
3. 吏部:古代政府機構中負責官員選拔和管理的部門。
近義詞包括官吏、宦吏、吏員。
反義詞包括普通人、百姓、民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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