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及。《後漢書·樊宏傳》:“ 宏 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公朝訪逮,不敢衆對。” 宋 宋祁 《王贻永加食邑實封功臣制》:“至于訪逮典彜,粉飾容采,眷吾近弼,預有勞焉。” 明 歸有光 《乞休申文》:“昨有歲貢自京還者,言京師皆已知之,今被訪逮。”
訪逮(fǎng dài)是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現多用于文獻研究領域。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代典籍用例,其釋義可分解為以下三部分:
一、構詞解析 "訪"指咨詢、征詢,如《尚書·洪範》"王訪于箕子";"逮"意為及、至,引申為涉及、達到。二字組合後,核心含義指向"廣泛征詢并深入涉及",強調行為過程的周全性。
二、具體釋義
三、語用特征 該詞常見于古代政論及學術著作,現代多保留在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其使用場景多與重大決策前的咨詢論證、學術研究中的文獻追溯相關聯,具有莊重的語體色彩。
注:詞條解釋參考自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及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電子文獻庫。
“訪逮”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和古籍用例綜合理解:
基本釋義
根據權威辭書《漢典》的解釋,“訪逮”意為“問及”,指上級對下級的詢問或征詢意見。例如《後漢書·樊宏傳》記載:“公朝訪逮,不敢衆對”,描述臣子在被君主詢問時謹慎回答的情景。
古籍用例
常見誤解辨析
部分現代解釋(如、2)誤将“訪逮”拆解為“拜訪+逮捕”,認為其表示“探訪時逮捕”。但根據古籍用例,“逮”在此處并非“逮捕”,而是“及、涉及”之義,整體強調“詢問涉及之事”。
該詞主要用于古代文獻,指上級對下級的詢問或征詢意見,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現代使用中建議優先參考權威辭書和古籍釋義,避免望文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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