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衙署。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禀啟附·候許刑館》:“風霜嚴法署,九霄分使者之符。”
“法署”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法署指司法衙署,即古代負責法律事務的官府機構。該詞由“法”(法律)和“署”(官署)組合而成,字面含義為“執行法律的官署”。
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
古代“法署”職能類似于現代司法機關,負責案件審理、律令執行等。其具體形态因朝代而異,如明代刑部、地方按察司等均可泛稱“法署”。
衍生詞如“法曹”(司法官員)、“法司”(司法機關)等,均與法律職能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司法制度,可參考《福惠全書》或《明史·職官志》等文獻。
《法署》是一個漢語詞彙,它指的是負責管理司法事務、執掌法律權力的機構。下面将對《法署》這個詞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方面進行解釋。
《法署》的拆分部首是“氵”和“⺍”,其中“氵”是水的意思,表示液體;“⺍”是一個獨特的偏旁部首,表示鼠的形狀。它具有7個筆畫。
《法署》一詞源自于古代的漢語,在曆史上,指的是負責刑法、司法和法律事務的機構。現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也有類似的機構,稱為法院或法庭。
《法署》的繁體字為「法署」,由“法”和“署”兩個字組成。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關于《法署》一詞的古漢字寫法,可以參考古代經典文獻或碑銘等資料。
1. 轄區内的法署緻力于維護社會的公正和法律的權威。
2. 法署是處理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重要機構。
一些與《法署》相關的詞彙有:法庭、法院、法律、立法等。
與《法署》意義相近的詞彙包括:司法機關、*********門、律政機構等。
與《法署》意義相反的詞彙可能包括:違法行為、非法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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