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不阿貴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法家思想的成語,字面意為“法律不偏袒權貴”,強調法律執行的公正性與平等性。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
指法律、法令或規則。《說文解字》釋為“刑也”,代表社會規範與制裁标準。
本義為“曲從、迎合”,此處引申為“偏袒”。《廣雅·釋诂》注:“阿,曲也。”
指地位尊貴者,如貴族、權貴。《玉篇》釋:“貴,高也,尊也。”
明确釋義為“法律不偏袒權貴”,并引用《韓非子》原文作為典源(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
定義:“法律不偏袒有權勢的人”(商務印書館,2016年)。
張國華《中國法律思想史新編》指出,法家“法不阿貴”思想是對周代“刑不上大夫”制度的批判,推動古代法制進步(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
該成語至今仍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觀,警示司法實踐需杜絕特權幹擾。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明确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對這一理念的當代繼承。
參考資料:
"法不阿貴"的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讀音為fǎ bù ē guì,其中:
二、出處與背景
源自《韓非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争,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韓非子通過比喻"墨繩不遷就彎曲的木材",提出法律應像準繩一樣剛直,不受身份地位影響。
三、核心思想
四、曆史實踐
五、現代意義
《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常引用該成語,強調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平等是法律基本屬性"的核心理念()。當今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正是對這一傳統法治思想的傳承與發展。
如需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法律條文,可查閱《韓非子》原文及《史記》《唐書》等史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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