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軍政;執掌國家軍政。《書·周官》:“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孔 傳:“夏官卿主戎馬之事,掌國征伐,統正六軍,平治王邦四方國之亂者。”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禁衛·錦衣衛》:“遂使在京三品衙門,忽有外任二品之官,於典制則乖,於官守則舛。武人之無識無足責,而邦政大臣,亦視為固然,無一糾正之者,惜矣。”
“邦政”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國家的政事或政務。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邦政”即“國家之政事”,強調國家層面的治理與行政事務。
《周禮·天官·大宰》載:“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其中“邦政”即指國家法典與治理體系。
來源:中華書局《周禮注疏》
《尚書·周官》雲:“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此處“邦治”與“邦政”義近,皆指總理國政。
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尚書今注今譯》
鄭玄注《周禮》時明确提及:“邦政,謂軍政。”指軍事管理亦屬國家政務範疇。
來源:國家圖書館藏《周禮鄭氏注》
釋“邦政”為:“國家政事。”例引《周禮·夏官·大司馬》:“大司馬之職,掌建邦國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第10卷
釋義:“國家的政事。”并引《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注:“邦政,國政也。”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修訂本)》
“邦政”屬先秦政治術語,後世漸被“國政”“朝政”取代,但仍見于仿古文獻。其核心始終圍繞國家治理體系,包括:
“邦政”是承載古代治國理念的專有詞彙,其釋義需結合經典文獻與權威辭書,體現為國家政務的統稱,尤重制度性治理内涵。
“邦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邦政”指國家軍政事務,也包含執掌國家軍政的職能。其中:
最早見于《尚書·周官》:“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意為司馬(古代官職)負責國家軍事與政務,統領軍隊,維護國家安定。
作為人名時,“邦政”結合了“邦”的“國家”含義與“政”的“匡正治理”之義,寄托了對個人才能與成就的期許。例如新聞中曾出現“聯邦政府”等現代用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尚書·周官》及明代《野獲編》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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