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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官的意思、頒官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頒官的解釋

賜授官位。《後漢書·皇後紀序》:“頒官分務,各有典司。女史彤筆,記功書過。”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頒官"是古代行政體系中負責政令頒布的專職官職,其核心職能在于傳達朝廷法令與典章制度。根據《周禮·天官》記載,西周時期已設有"頒官"一職,屬春官宗伯管轄,主要職責為"掌邦國之志,以诏王治"。該稱謂由"頒"(發布)與"官"(職司)組合而成,特指具有法定文書頒布權的官吏。

從漢代《說文解字》考據,"頒"字本義為"分賜",後引申為正式文告的公布程式。在唐代官制中,尚書省六部均設專職頒令官,需經門下省審核用印後,方可将敕令傳布州縣。宋代沿襲此制,《宋史·職官志》明确記載頒令官需"月朔集百官,宣谕朝章"的履職規範。

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強調:"凡朝廷制诰,必經頒官钤印,始為成法"。這一制度設計既保障政令權威性,又形成權力制衡機制。現代漢語中雖無直接對應的官職,但其制度遺産仍體現于現行公文發布體系的核驗流程。

網絡擴展解釋

“頒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賜授官位。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二、字義分解

  1. 頒(bān):
    意為“發布、發下”,常見于古代文書或制度性指令,如“頒布法令”。
  2. 官(guān):
    指政府或軍隊中經過任命的公職人員,也可泛指公共職務或機構,如“官員”“官職”。

三、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皇後紀序》:“頒官分務,各有典司。女史彤筆,記功書過”,描述了官職分配與職責劃分的制度。

四、用法總結

可通過等來源進一步查閱古籍原文及擴展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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