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對;兩兩相伴。 南朝 宋 鮑照 《代悲哉行》:“翩翩翔禽羅,關關鳴鳥列。翔鳴尚疇偶,所歎獨乖絶。”
《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均未收錄“疇偶”作為獨立詞條。從漢字構詞法分析,“疇”在古漢語中有多重含義:一是指已耕作的田地(《說文解字》釋為“耕治之田也”),如《禮記·月令》載“可以糞田疇”;二作類别的量詞,如《戰國策·齊策》言“物各有疇”;三通“俦”表伴侶,如曹植《贈王粲》雲“樹木發青華,清池激長流。中有孤鴛鴦,哀鳴求匹俦”。
“偶”字本義為仿人形制作的木俑(《說文解字》釋為“桐人也”),後引申為雙數、配偶等義,如《禮記·郊特牲》載“鼎俎奇而笾豆偶”。在古漢語中,“偶”常與“俦”連用為“俦偶”,表同伴或配偶,如《淮南子·本經訓》言“俦偶而與人相食”。
若特指“疇偶”組合,可能為古代特定語境下的臨時搭配,建議提供具體文獻出處以便精準考釋。當前建議參考權威辭書對“疇”“偶”的單字釋義,或查閱《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第154、372頁相關條目。
“疇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得出:
疇偶(拼音:chóu ǒu)指成對、兩兩相伴,強調事物或人的配對關系。例如南朝宋鮑照《代悲哉行》中“翔鳴尚疇偶,所歎獨乖絶”,即以鳥類的成對飛翔與鳴叫,反襯自身的孤獨。
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漢典》等工具書,或南朝文學作品(如鮑照詩作)進一步探究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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