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十五史”加《清史稿》的合稱。 李宗鄴 《中國曆史要籍介紹》:“ 民國 增《新元史》為二十五史,加上《清史稿》,合為二十六史。”參見“ 二十五史 ”。
“二十六史”是漢語中對中國曆代正史文獻集合的擴展性統稱,其核心由傳統“二十四史”構成,後增補《新元史》《清史稿》兩部史書形成。這一概念體現了中國史學體系的延續性與完整性,代表官方修史傳統下對朝代更疊的權威記錄。
從文獻構成看,“二十六史”涵蓋從《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部正史,外加民國時期編修的《新元史》和未定稿的《清史稿》。其中《新元史》因體例完備于1922年被北洋政府列入正史,而《清史稿》因政治立場争議暫未被廣泛采納為權威正史。
該術語在學術領域存在兩種解釋:狹義指二十五史加《清史稿》,廣義則包含其他補編史籍。需要注意的是,“二十六史”并非曆代官方的統一稱謂,而是現代學者為完善曆史序列提出的概念,相關讨論可見于《中國曆史大辭典》等工具書對正史體系的補充說明。
在史學價值層面,這一集合體系統計約4000萬字,記載了從黃帝時代到清末的政治、經濟及文化演變,其編修過程凝聚了千餘年來史官的集體智慧,錢大昕、趙翼等清代學者曾在其著作中多次引用并校勘相關底本。
“二十六史”是中國古代至近代一系列正史文獻的合稱,其具體定義和組成存在不同解釋,主要依據如下:
“二十六史”通常指“二十五史”基礎上增加《清史稿》的合集。而“二十五史”又分為兩種主流說法:
這些史書覆蓋了從黃帝傳說至清朝末年的曆史,總計約4000萬字,是研究中國古代政治、文化和社會的重要依據。
建議查閱權威曆史文獻或《中國曆史要籍介紹》等專著,以獲取更精準的史學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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