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陜 東與 陜 西。 周成王 時, 周公 、 召公 輔政, 陝 以東 周公 治之, 陝 以西 召公 治之。 唐玄宗 《途次陝州》詩:“境出 三秦 外,途分二 陝 中。” 五代 徐夤 《西華》詩:“疊嶂出關分二 陝 ,殘岡過水作 中條 。”
二陝,漢語詞彙中特指古代中國地理區域劃分的專稱,最早源于周代政治制度。《漢語大詞典》第二卷(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記載,“二陝”指周成王時期以陝原(今河南陝縣西南)為界劃分的陝東、陝西兩地區域,由周公旦與召公奭分治,周公主陝東諸侯,召公主陝西宗周,形成“分陝而治”的行政格局。此概念在《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中亦有印證,後世常以“二陝”代指周代政治分權模式或黃河中遊的關中地區。
從文化内涵看,“二陝”承載了古代中國“協和萬邦”的治理理念。據《尚書·周書》所述,周公與召公的分治不僅體現地域劃分,更蘊含“以德輔政”的禮制思想,成為後世行政區劃的參考範式。現代研究中,王力《古代漢語》進一步指出,“二陝”的地理範圍在秦漢後逐漸演變為文化符號,常見于詩詞典故,如唐代賈至《自蜀奉冊命往朔方》中“二陝聽笙镛”即借指中央政權。
“二陝”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曆史地理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陜東與陜西(即今陝西地區的東部和西部)。這一劃分源于周成王時期,周公、召公輔政時将“陝”作為分界點:陝以東由周公治理,陝以西由召公治理。
唐代詩人徐夤在《西華》中寫道:“疊嶂出關分二陝,殘岡過水作中條”,體現了“二陝”作為地理分界的文學意象。
部分來源誤将“二陝”解釋為“兩個人互相鼓勵的成語”,但根據權威詞典和古籍記載,該詞并無此義,需注意區分。
“二陝”是古代行政與地理劃分的專稱,核心含義為陜東、陜西的分治區域,其曆史可追溯至周代。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詩句或分治細節,可參考《途次陝州》《西華》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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