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伯父、叔父等旁系尊長。《宋書·禮志四》:“ 晉景帝 之於 世祖 , 肅祖 之於 孝武 ,皆傍尊也,親執觴杓。今 孝武皇帝 於至尊,親為伯父,功列祖宗,奉祠之日,謂宜親執。”
傍尊是漢語古語詞,指旁系親屬中的尊長,即與直系血親(如父母)相對的旁系長輩親屬。該詞多見于古代禮法文獻,強調宗族關系中次于“正尊”(父母)的尊親地位。其具體内涵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傍”通“旁”,意為旁側、非主幹;“尊”指尊長。合稱指伯父、叔父、姑母、舅父、姨母等旁系長輩。此類親屬雖非直系,但因血緣關系及年輩較長,在傳統宗法制度中仍享有一定尊崇地位。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将“傍尊”釋為“指伯父、叔父等旁系尊親”。
在古代喪服禮制中,“傍尊”的服喪等級低于父母(正尊)。如《儀禮·喪服》規定,為伯叔父服“齊衰不杖期”(一年喪期),而為父母服“斬衰三年”,體現親疏差異。其地位在宗法體系中屬于“旁尊”,區别于“正統”尊長。
來源:彭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中華書局)分析宗法結構時指出,傍尊的禮制義務次于直系尊親。
南北朝至唐代文獻常見該詞。如《宋書·禮志》載:“傍尊之喪,禮無不報。” 唐代以後逐漸被“旁尊”“從親”等詞替代,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僅存于研究古代親屬制度的學術語境。
來源: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收錄該詞,并引《南史》為例證說明其用法。
學術補充:據翟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研究,傍尊在財産繼承、司法連坐等制度中的權利義務均區别于直系尊親,反映傳統家族“差序格局”。
“傍尊”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指向親屬關系中的特定尊長。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傍尊”主要指伯父、叔父等旁系男性尊長,屬于古代宗法制度中對親屬關系的稱謂。例如《宋書·禮志四》記載:“晉景帝之于世祖,肅祖之于孝武,皆傍尊也,親執觞杓”,說明該詞用于描述與父親同輩但非直系的尊親屬。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傍尊”有“依附權貴”的引申義,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或主流文獻,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衍生含義,需結合具體文本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宋書·禮志》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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