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北魏 崔鴻 與 李志 。《魏書·李彪傳》:“ 志 ,字 鴻道 ,博學有才幹,年十餘,便能屬文。 彪 甚奇之,謂 崔鴻 曰:‘子宜與 鴻道 為二鴻於 洛陽 。’ 鴻 遂與 志 交款往來。”
二鴻是漢語中對西晉文學家陸機、陸雲兄弟的并稱,典出二人名字中的“機”“雲”二字與“鴻雁”的關聯。以下從詞源、文獻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二鴻”字面指“兩隻大雁”,引申為才華卓絕的兄弟。核心典源為:
其祖父陸遜、父陸抗均為東吳名将,二人并稱“雲間二陸”,因華亭古稱“雲間”,且名字暗合“鴻鹄”意象(《晉書·陸機傳》載陸機臨終歎曰:“華亭鶴唳,豈可複聞乎!”)。
張華見陸機兄弟後稱:“伐吳之役,利獲二俊”,後世以“二俊”“二鴻”并稱。
時人評陸雲“文如鴻鹄之飛,矯矯集于中庭”,陸機文風亦被譽“若玄圃積玉,無非夜光”。
“陸機始拟誇文賦,不覺雲間有士龍”,直引兄弟并稱典故。
“二鴻”承載三重象征:
“二鴻”是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和出處如下:
指北魏時期的兩位人物——崔鴻與李志(字鴻道)。這一稱呼源自《魏書·李彪傳》的記載:李彪因賞識李志的才華,對崔鴻說“子宜與鴻道為二鴻於洛陽”,後兩人交往密切,故并稱“二鴻”。
人物身份
典故出處
出自《魏書·李彪傳》,原文提到李彪評價李志與崔鴻的才華,并稱二人為“二鴻”,寓意才華相當、互為輝映。
部分資料(如)提到“二鴻”被引申為“合作默契”的象征,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是現代對典故的擴展解讀。
“鴻”本義為大雁,常用于比喻志向遠大(如“鴻鹄之志”)或書信往來(如“來鴻”),但在此詞中特指人名。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魏書》原文或相關史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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