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款。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複洪觀察書》:“幸而獲勝,則其責賠餉於敵國者,動以數千萬計。”
“賠饷”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屬性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特定責任或過失需向官方繳納的經濟補償,尤其與軍事、賦稅領域相關。從構詞法分析,“賠”為賠償、補償之義,“饷”在古漢語中既可指軍糧或軍費,也可代指官方征收的賦稅款項。
該詞在明清文獻中可見具體用例,如《明實錄·憲宗實錄》卷一百七十六記載“邊将失機者,當罰賠饷以充軍需”,此處特指邊防将領因軍事失利需賠償軍費。清代《戶部則例》中“州縣虧空錢糧,責令賠補”則延伸至地方官吏對稅款短缺的賠償責任,形成“賠補錢糧”的固定搭配,其中“賠饷”可視為這類表述的簡略形式。
現代法律術語中,“賠償金”與“退繳稅款”等概念雖與“賠饷”存在語義關聯,但後者作為特定曆史詞彙,主要應用于中國古代財政制度及軍事史研究領域。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第10冊第367頁)将其歸類為“古代行政術語”,《軍事大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則标注該詞屬于“軍制曆史詞彙”。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該詞彙使用場景具有明顯的曆史局限性,當代漢語通用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作單獨收錄,研究使用時需結合具體曆史文獻進行語境分析。
“賠饷”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曆史背景:
該詞常見于清代文獻,例如薛福成《代李伯相複洪觀察書》中提到:“幸而獲勝,則其責賠饷于敵國者,動以數千萬計。”此處指戰敗後向敵國支付巨額賠款。
與“饷”的關系:
“饷”在軍事中特指軍費或士兵薪俸,因此“賠饷”更強調因戰争産生的賠償義務,而非普通民事賠償。
現代用法: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用于曆史研究或特定語境中,如讨論近代不平等條約時可能提及。
若需具體例句或曆史案例,可查閱《薛福成文集》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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