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辦理公務;參與公事。 唐 馬戴 《冬日寄洛上楊少尹》詩:“年長從公懶,天寒入府遲。”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北東園日記詩》:“紳商尚皆重足而立,惴惴於心。若一波未平,一波復起,斷難冀其望風慕義,踴躍從公。”
(2).猶秉公。《警世通言·老門生三世報恩》:“ 蒯知縣 将合縣生員考試,彌封閲卷,自恃眼力,從公品第,黑暗裡拔了一個第一,心中十分得意。”
(3).謂品秩與“公”同。《晉書·職官志》:“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宋書·孝武帝紀》:“諸王及妃主庶姓位從公者,喪事設兇門,餘悉斷。”《資治通鑒·宋孝武帝大明五年》:“ 沉慶之 固讓司空, 柳元景 固讓開府儀同三司,詔許之;仍命 慶之 朝會位次司空,俸祿依三司, 元景 在從公之上。” 胡三省 注:“ 晉 制:文官光祿三大夫,武官驃騎、車騎、衛将軍及諸大将軍開府者,位從公。”
“從公”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及現代用法分析:
一、遵循公正原則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指出,“從”表遵從,“公”指公平正義,組合後強調以公心處理事務的準則。如《漢書·薛宣傳》載“執法從公”的用例,體現古代官吏的履職标準。現代漢語中常用于“從公處理”“秉公從公”等短語,突顯摒棄私情、恪守規範的行為準則。
二、參與公共事務 《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中華書局,第3版)收錄該詞的第二層釋義,指投身公務或集體事業。典型用例可見《後漢書·馬援傳》“從公盡瘁”,表達為公共目标奉獻的精神。此語義在現代延伸為“從公職”“從公為民”等表述,常見于公共服務領域。
該詞在當代語言實踐中仍保持活力,例如《人民日報》2023年法治建設專題中“堅持從公執法”的表述,印證其語義的持續適用性。兩重釋義共同構成“公私關系”的經典表達範式,具有語言學與社會學的雙重研究價值。
“從公”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cóng gōng,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辦理公務;參與公事
指處理公共事務或履行公職,常見于古代文獻和現代正式場合。例如唐代馬戴《冬日寄洛上楊少尹》中“年長從公懶”即表達此意。
秉公行事
強調以公正、公平的态度處理事務,如《警世通言》中“從公品第”即體現這一含義。
品秩與“公”同級
古代指官員的品級與“公”爵位相當,屬于特定曆史背景下的用法。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其側重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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