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言。詈詞。謂在外遊蕩。 葉紫 《豐收》四:“你近來專在外面抛屍,家中的什麼事情都不要管!”
“抛屍”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理解:
基本含義
指“在外遊蕩”,帶有責備或咒罵的意味,常見于方言使用。例如葉紫《豐收》中的例句:“你近來專在外面抛屍,家中的什麼事情都不要管!”。
語言特點
該用法通過“抛”與“屍”組合,強化了貶義色彩,多用于指責他人不務正業或長期離家不歸。
刑法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抛屍可能涉及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具體表現為秘密轉移屍體或對屍體進行侮辱性處理,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司法實踐中的關聯罪名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方言用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或文學作品《豐收》原文。
抛屍是一個詞語,它是由漢字組成的。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和屍,共有8個筆畫。抛屍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用于形容将被殺害的人遺棄在荒野或其他地方,沒有經過合適的處理。
在繁體字中,抛屍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抛屍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以下是抛屍這個詞的例句:
1. 兇手抛屍後逃離了現場。
2. 在這個荒無人煙的地方,不時可以找到抛屍的屍體。
與抛屍相關的組詞有:抛棄、抛錨、抛開等。
與抛屍意思相近的詞彙有:遺棄、丢棄、抛棄等。
抛屍的反義詞是安葬,表示将屍體合適地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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