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mporarily transfer] 一個單位借用别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不改變其隸屬關系
調撥借用物資或人員。 陳遲 《一罐青豆》:“廠裡把這個情況立即報告專業公司,經過專業公司同造紙行業聯繫,借調了五十擔蘆葦杆。”如: 老張 借調出去已經快一年了。
借調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行政與人事管理含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臨時性地從原單位調用人員或物資到另一單位使用,關系與歸屬不變。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及行政管理規範,其詳細釋義如下:
詞義構成
組合後指在不改變隸屬關系的前提下,臨時調動資源供他方使用。
權威詞典定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釋義為:
“一個單位臨時借用另一單位的工作人員,不改變其隸屬關系。”
此定義聚焦于人事借調場景,強調人事關系的非轉移性。
典型語境
語法搭配
借調方 + 借調 + 被借調人/物 + 至/到 + 接收方
(例:“A公司借調工程師至B項目組”)
被借調 + 至/到 + 接收方
(例:“他被借調到外交部工作”)。
術語 | 核心區别 | 歸屬權變化 |
---|---|---|
借調 | 臨時調用,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 否 |
調動 | 永久性人事轉移 | 是 |
兼職 | 同時承擔多份工作,無需原單位放行 | 否 |
勞務派遣 | 由第三方機構派遣員工至用工單位 | 歸屬派遣機構 |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勞動合同法》:
行政管理學界定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指出:
“借調是跨組織人力資源配置的彈性機制,旨在解決臨時性人力缺口,降低編制約束。”
法律實務應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
“借調人員履職緻損時,由接收單位承擔法律責任,但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參見《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72條
借調是指在不改變人員隸屬關系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其他單位人員的一種人事安排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特征
借調涉及三方主體:借出單位、借入單位和被借調人員。借調期間,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等仍保留在原單位,但需服從借入單位的工作安排。
法律依據
通常需籤訂借調合同,明确借調事由、期限、待遇等條款。例如,合同中會規定借調人員的勞動保險、職稱評定等仍由原單位負責。
常見于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大型企業。例如,市級部門可能向下級單位借調人員協助專項工作。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6、9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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