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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刑官的意思、問刑官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問刑官的解釋

審判官。《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一:“問刑官憑着自己的意思,認是這等了,坐在上面,隻是敲打。”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問刑官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複合詞,指古代負責審訊案件、執行司法職能的官員。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構成與職能定位

“問刑”即“審問刑罰事務”,“官”指行使國家權力的職務。該詞最早見于《明實錄》,指代刑部主事官員。其職能包括審理案件、核查證據、依律量刑,并監督刑罰執行過程,如《唐律疏議》記載的“推鞫獄訟,糾彈百官”。

二、曆史演變與職級體系

問刑官體系隨朝代更疊而變化:

  1. 秦漢時期稱“廷尉”,位列九卿,主管诏獄;
  2. 唐宋設刑部,長官為尚書,下屬有郎中、員外郎等問刑官職;
  3. 明清時期形成“三法司”制度,刑部尚書統管全國刑獄,《大明會典》明确其“掌天下刑名”之責。

三、文化影響與衍生語義

該詞衍生出兩種文化意象:

  1. 剛正不阿的司法象征,如包拯、海瑞等曆史人物形象;
  2. 文學作品中特指刑訊場景的主導者,《水浒傳》多處以“問刑官”推動情節發展。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及古典文學研究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問刑官”是中國古代司法體系中的一個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以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1.基本定義

問刑官指古代負責審判案件、執行刑罰的官員,屬于司法體系中的審判角色。其職能包括審理案件、決定刑罰等,體現了古代法律執行的具體操作。

2.詞源與曆史背景

3.使用場景與文學引用

4.與“刑官”的區别

5.現代視角下的理解

從現代法學角度看,“問刑官”的職能類似法官或審判員,但其權力在古代社會往往缺乏制衡,容易受上級或主觀因素影響。章炳麟在《刑官》中提到“惟刑官權獨全”,也體現了司法獨立性的曆史局限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古籍案例或具體職官制度,可參考《周禮·秋官》《二刻拍案驚奇》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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