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近之民。 宋 蘇舜欽 《兩浙路轉運使司封郎中王公墓表》:“ 許 西之 頓圉 ,歲誅旁民出薪木五萬餘,以繕鬥門。公命伐官堤之樹以足用,民是以休。”
“旁民”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信息綜合解釋:
“旁民”指附近之民,即居住在某個區域周邊的居民。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蘇舜欽《兩浙路轉運使司封郎中王公墓表》中記載:“許西之頓圉,歲誅旁民出薪木五萬餘,以繕鬥門。”,描述官府向周邊百姓征收木材修繕水利設施的事件。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具體案例,可參考、2等來源的詳細引述。
《旁民》是一個詞彙,意思是指在政府、官方、主流社會之外的人群。通常指的是沒有地位、沒有權力、沒有聲音的普通民衆。
《旁民》這個詞由“方”和“民”兩個部首組成。其中,“方”是一個部首,表示的是“正方形”,它的拼音是fāng,筆畫數是4。而“民”也是一個部首,表示的是“人民”,它的拼音是mín,筆畫數是5。
《旁民》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在古代社會的統治階級體制中,人民大多數是屬于平民階層,沒有特權和地位。這個詞在現代被重新使用,強調普通人對各種權力和政治決策的邊緣化。
在繁體字中,《旁民》可以寫作《旁閤》。
在古代中國,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據了解,《旁閨》一詞在古代的寫法為“旁閨”,其中“旁”是一個偏旁,表示“旁邊”,而“閨”表示女子的居室。
1. 《旁民》們希望能夠有機會參與決策,發表自己的聲音。
2. 繼續忽視《旁民》的聲音,政府将難以獲得社會的支持。
1. 旁觀:旁觀表示在一旁觀察,不參與其中。
2. 民主:民主指的是人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權力和自由。
近義詞:普通人、底層群衆、廣大群衆
反義詞:權貴、精英、上流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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