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官之妻。《清史稿·高宗紀四》:“賞 布拉克底 土司 安多爾 ‘恭順’名號, 巴旺 土婦 伽讓 ‘恭懿’名號。”
“土婦”是一個漢語曆史詞彙,主要指土官(即土司)的妻子。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該詞由“土”(指土司制度)和“婦”(妻子)組成,特指少數民族地區世襲土司官員的配偶。例如《清史稿·高宗紀四》記載,乾隆曾賞賜巴旺土婦伽讓“恭懿”名號。
曆史背景
在明清時期的土司制度中,土婦不僅是家庭角色,也可能因丈夫的官職獲得朝廷封賞或參與地方事務管理,但具體職權因朝代和地區而異。
現代使用
該詞屬于曆史語境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主要出現在文獻或曆史研究領域。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土官”制度或相關曆史案例,可參考《清史稿》等史料。
土婦是指農村地區的女性,多形容她們文化程度不高、生活習慣樸素、身份地位較低。
土婦的拆分部首是土和女。
土的筆畫數為3,女的筆畫數為3。
土婦一詞的來源比較普通,是由“土”和“婦”兩個字組成。
土婦是土婦的繁體字。
在古代寫法中,土婦可以寫成“土婦”或“土媍”。
她是個傳統的土婦,一直生活在鄉村。
土財主、土包子、土著、泥土、農婦。
鄉婦、農家女、農村婦女、村婦。
都市女性、城市女性、文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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